(9月25日,新加坡)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Subramaniam Iswaran)昨日在法庭承认以公务员身份收取贵重礼物,遭判五项罪名成立。法官在听了控辩双方针对刑罚发表的陈词后,案件将延期至10月3日下判。
控方指出,易华仁向房地产大亨王明星(Ong Beng Seng)和建筑公司老板林国成(Lum Kok Seng)索讨总值约40万3298元新币的好处,包括英格兰足球联赛门票、多哈四季饭店住宿、搭私人飞机飞往卡塔尔等。
据控方表示,根据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职人员与提供礼物的对方有公务关系,这项罪行就可成立。控方补充说,易华仁已就他获取的所有好处,交出38万新币给新加坡政府。不过,易华仁是到了很迟的时候才决定“吐出”犯案所得的好处,对减刑只能起很小作用。
易华仁今年1月辞职时否认一切指控,称将洗刷污名。但他昨天在法庭上出乎意料地认罪,包括“以公职身份收取贵重礼物和好处”与妨碍司法公正等罪名。
根据媒体报道,易华仁决定认罪,原因是控方取消两项与贪污有关的指控。
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在法庭上表示,会将与贪污有关的两项指控修订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以五项罪名让易华仁认罪,另有30项指控交由法官审酌。
收受礼物的罪名可判处最多两年监禁和罚款。妨碍司法的罪名则可判处最多七年监禁和罚款。
控方要求对易华仁判处较轻的六至七个月监禁。辩方律师称,这些商人是易华仁的朋友,他可以以个人身份接受礼物。辩方表示,刑期不应超过八周。
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说,易华仁在案发期间担任部长,属于新加坡政府里最高行政官员,而新加坡政府向来以秉持廉洁诚实的原则闻名,为此他的行为显着影响新加坡辛苦建立的声誉。截至易华仁辞职时,他已担任部长长达12年,易华仁的这般资历和地位,也加重了他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总理黄循财于今年1月18日在新闻及通讯部接受媒体访问时,谈到易华仁案,表明目前针对1954年制定的部长行为准则,已清楚说明部长不应该收取任何会导致他们陷入利益冲突的礼物。黄循财表示部长行为准则将持续更新,他也认为新加坡的制度致力于防止和阻吓贪污事件,但并不表示不会有贪污事件发生:“过去发生的案例显示,我们时不时会看到贪污事件。这也是为什么贪污调查局在这个系统中扮演主要角色。他们会彻查任何贪污事件,并且会在必要时采取行动,就好像这次案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