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新加坡)今天起,日本限制外国人申请庇护次数的修订版出入国管理法正式生效,内容包括可将难民申请次数满三次的申请者作为强制遣返对象,防止滥用申请。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修正后也引进“监理措施”。收到强制离境通知的外国人过去原则上待在收容机构,修法后变成一边在监理人的监督下生活,一边办理强制遣返的手续。
日本官方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收容必要性评估,以因应有逃亡之虞的案例。而监理人员也有义务应“入国管理厅”要求报告相关状况,若失职将受到处罚。
修订版指出,由于有人试图通过反覆递交庇护申请来避免被遣返,因此日后申请三次或以上人士,如果不能出示充分理由,有被遣返的风险。过往在难民申请结果出炉之前,官方遣返流程会一律停止。
日本法务大臣斋藤健表示,修正后的法律将“保护需要被保护的人,同时严格处置违反规定的人。”他也提到,有很多人滥用申请庇护的体系来避免被驱逐出境,其实并不是真的要逃离危险和迫害。
日本去年收到近1.4万份庇护申请,当中只有303人获难民身份,不少人为避免被驱逐出境,而一再重複申请,日本当局因此决定修法。日本已签署的联合国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定义难民为因种族、宗教等原因,有受到迫害之虞而逃离母国的人,且不得被遣返到有迫害风险的国家。不过相较于欧美国家,日本的难民认定率极低。
去年有约1万2500人在日本申请庇护,但日本仅通过202人的申请,不过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另允许1760人留在日本。日本还以不同的援助架构,接受超过2400名逃离乌克兰的难民。
日本的外国人支援团体批评新规定,认为难民申请者有可能被强制遣返回国,甚至受到迫害,又认为在确保审查透明度和公平性等方面,仍存在有待改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