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号,新加坡)周三,主管公共服务的教育部长陈振声,在答复新加坡前进党秘书长潘群勤的国会书面提问时说,新加坡公务员和政务官去年申报的礼物数量多达3450份,其中约14%,价值在50元或以上。
他并未透露收到礼物的公务员和政务官人数,也没有说明礼物的种类和总价值。 根据公共服务条例,新加坡公务员必须向常任秘书申报因职位或工作关系而收到的礼物。只要不影响公共服务的诚信,公务员可收下价值低于50元的礼品;如果希望收下价值超过50元的礼品,则须向政府支付礼物的估计市价。政务官在执行公务时,也秉持类似的精神和原则。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卷入贪污案后,令外界关注公务员和政务官收受礼物的情况。易华仁一共面对35项控状,其中27项都与本地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有关;这些控状指易华仁以不同形式向王明星索取总值38万4340元的贿赂及好处。他也被指控,在任职交通部期间,向建筑商林国城索取总值约1万8957新元的礼物,其中包括22瓶威士忌和葡萄酒、高尔夫球杆与配备等。
陈振声重申有关公务员接受礼品和饭局邀请应遵守的规定,并强调公务员和政务官不得索取礼物或好处,特别是当他们能影响涉及另一方的任何决定的时候。
针对饭局,陈振声则表示,当有合理的工作原因,或者“拒绝”赴约“不切实际或不礼貌”时,公职人员可以接受本地或外国利益相关者的用餐邀请。由于餐食价值比礼物更难确定,公务员若收到此类邀请,应向其常任秘书长申报并寻求批准,尤其是如果官员评估餐食价值与会议的专业性质“不一致”,并且可能会“让人以为其中涉及以权谋私和利益冲突”。
至于有关公务员须遵守的行为守则的提问,陈振声说到,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同的要求,无论是来自同事、朋友、公众,还是政治职务者。在处理这些请求时,公务员应保持高水平的专业精神,并维护官方信息的机密性以及公共服务的政治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