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具政治影响力者”,新...

列入“具政治影响力者”,新加坡严厉遏制外势力干预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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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月7日)近期,新加坡商人,也是新加坡香港商会和九龙会会长——陈文平(Philip Chan)被新加坡政府拟定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陈文平也是中国政协海外列席代表,他是首位在《防止外来干预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 (Countermeasures Act)下,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的新加坡人。上周五(2月2日),新加坡内政部针对陈文平发出了此文告,陈文平有14天时间陈情。

《防止外来干预法令》于去年12月生效,法令旨在抵御外来势力通过敌意信息宣传,干预新加坡内政。根据该法令,一个被认定有政治重要性人物,若直接参与新加坡政治,会受到“最严格的反制措施”。受限制的活动包括参与政党、出任政治公职人員、国会议员、政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选举候选人及其选举代理人。

该法令分为两个部分,有关敌意宣传的条文在2022年7月生效,涉及本地代理人条文则是在去年12月生效。当局有权利把想在新加坡达成政治目的的个人或组织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

需要说明的是,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并非罪犯,但每年必须向新加坡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披露所收到的政治捐赠、涉外关系,以及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在外国工作或永久居留的许可等。

根据内政部评估,陈文平有可能被外国势力影响,并表现出推进对方利益的意愿,考虑到公共利益,所以有必要对他采取相关措施。

 新加坡的《防止外来干预法》,直接把参与新加坡政坛上的个人与组织列为“具有政治影响力的人”,对象包括政党丶政治职务者丶议员丶国会领袖丶国会反对党领袖以及选举候选人和选举代理,要求他们披露与外国实体的关系,并向当局申报捐款。

新加坡或首度引用防止外来干预法令,将商人陈文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图片“网络)

该法令赋予内政部部长拥有更大权力,包括未经审判进行拘留的权力。涉嫌展开敌意讯息宣传的个人及组织,接到内政部部长发布的限制指示后可以提出上诉,当局接着将会成立独立审查庭,对案件进行处理,违者若如果定罪,恐被判入狱或受罚。

该法令赋予内政部部长权力向各类对象,如社媒平台、电子服务平台、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以及经营网站、部落格或社媒页面的人发布指示,协助当局进行调查。

需要澄清的是,该项法令并不会限制新加坡人和国外机构或人士的正常往来。现年59岁的陈文平,于1990年从香港来到新加坡,并在1993年获得新加坡国籍。

新加坡此举显示,对于严厉遏制外来势力干预新加坡内政的态度,确保具有影响力的相关人士或组织保持透明化,并且不会成为外来势力在新加坡的代理人。同时希望新加坡民众对于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所发表的言论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