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银行诈骗案首名被告定罪...

华侨银行诈骗案首名被告定罪,年仅20岁判改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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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新加坡)今年年初参与华侨银行(OCBC)1280万新元钓鱼诈骗案,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户头的新加坡20岁青年,今早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接受至少一年的改造;他也是首名被定罪的涉案被告。

《红猩猩》早前报道,共有八个年龄介于17岁到21岁的青年因涉及此案而被控。该青年是20岁的Leong Jun Xian,他早前认罪,成为首名认罪的被告。法官今早判刑,他也成为首个被定罪的被告。

Leong Jun Xian承认五项控状,包括触犯《贪污、贩毒和其它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有组织罪案法令》以及纠众伤人等罪名,另十项类似控状交由法官下判考虑。

他认罪后,法官要求控方提呈改造所报告和缓刑监视报告。根据报告显示,他不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故法官判他进入改造所。

除了20岁的Leong Jun Xian,被告的同伙包括19岁的Kong Jia Quan、Brayden Cheng Ming Yan和Roy Peh Yong Rong;20岁的Jovan Soh Jun Yan和 Khairuddin;21岁的Lim Kai Ze,以及一名17岁的女生,他们都已被控,案件目前仍还未审理。

新加坡警方在去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期间共接获768起华侨银行户头持有人的报案,他们陷入钓鱼诈骗团伙的诈骗,银行户头款项被非法转账。这些受害者蒙受的损失估计约为1280万新元。

这起诈骗案的犯案团体是年龄介于17-21岁青少年,青少年犯案仿佛不再是鲜少的案例,只要上网搜索就有很多新闻,这也引发了社会对青少年教育的担忧和反思。以前,我们看到同性并肩手挽手,会觉得这是社会少有的现象,如今,似乎也见怪不怪并包容接纳这小部分群体。虽然上述不存在非法犯案行为,但这也代表了现代人价值观的改变。难道在不久以后的社会,我们看到青少年犯罪的报道也会毫无波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