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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起 女佣中介须提供更好服务以免遭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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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新加坡)从6月1日起,女佣如果在受雇首六个月内被雇主解雇,雇主可以要求中介退还至少一半的支付费用。新加坡政府推出这项新措施,是为了鼓励女佣中介承担更大责任,尽更大努力安排符合雇主需求的女佣。

新加坡人对女佣的需求日益增加,来新工作的外籍女佣也越来越多。目前,本地共有约25万名女佣,预计到了2030年,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女佣人数将增加至30万人。

这些女佣无疑给快节奏的新加坡城市带来了新的劳动力,与此同时,家庭中的女佣与雇主间的纠纷案例也频频上升。据报道,新加坡劳务中介协会平均每个月会收到约10起针对雇主与女佣中介之间存在纠纷的求助。

人力部昨天发布文告说,女佣中介须提供服务费退款选项。雇主如果在半年内解雇女佣,可选择向中介索取退款, 或要求一名替代女佣。索取退款的前提是,雇主连续通过同一个中介聘请不超过三名女佣。 雇主若符合退款条件,并且决定索取退款,必须在解雇女佣之前通知中介公司,让中介可以向女佣和雇主了解解雇的原因,以便提供更好配对服务。一个替代选择是,雇主也可以不索取退款,接受中介安排的替代女佣。

这项新措施将鼓励女佣中介和雇主共同承担责任,也鼓励双方明确列明对女佣的工作要求,好让中介可以为雇主找到适合的女佣。女佣中介在以下三种情况无需退款给雇主:

  1. 雇主只是通过中介办理聘请女佣的行政手续,中介没有进行任何配对。
  2. 雇主触犯雇佣条例,或对女佣做出犯法的行为。
  3. 女佣被聘请来担任看护者,而被看护的对象已过世或住进看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