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首宗疫情期间被提控案例...

狮城首宗疫情期间被提控案例 不遵守居家通告吃肉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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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4岁的Alan Tham Xiang Sheng于2020年4月7日,被新加坡政府提控上庭,他被指在居家隔离期间出门吃肉骨茶。(图:雅虎新加坡)

(新加坡2020年4月7日)今日一共有两人同时被提控上庭,成为新加坡首两起因为在新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期间,分别违反居家通告(SHN)隔离令而被提控的案例。

其中一名被控上庭的男子,名为谭祥兴(人名译音;Alan Tham Xiang Sheng),今年33岁, 他是在从缅甸回国后,于个人脸书上载了一张出外享用肉骨茶的照片,没有遵守当局的居家通告,而被当局以传染病法令(Infectious Diseases Act),于今早提控上庭。

根据他的居家通告,他实际应该从3月23日至4月6日期间在家进行隔离。但是,谭祥兴据称在3月23日下午3点40分至10点期间前往了全岛各个不同的地方。

Alan Tham Xiang Sheng说,他从假期回来后就知道自己必须待在家里隔离14天,但他认为这只是他落地后的第一天,所以他出去吃了一顿肉骨茶,还买了些杂货。(图:海峡时报)

期间,他曾前往位于樟宜机场三号航厦大楼的“口福美食阁”(Koufu Food Centre)、位于北桥路的柏龄大厦(Peninsula Plaza),以及位于兀兰71通道(Woodlands Drive 71)的海军部村庄熟食中心(Kampung Admiralty Hawker Centre)和职总平价超市(NTUC FairPrice)。

至于法庭文件中,并没有列出谭祥兴的住址。

另一名在2020年传染病法令(新冠状病毒居家令)下被提控的男子,今年48岁,名为帕拉尼维鲁·拉马萨米(Palanivelu Ramasamy)。根据媒体报导,他是在3月21日获移民局官员发出“居家通告”。

但是法庭文件内没有阐明帕拉尼维鲁在接到通知之前去了哪里。 根据居家通告,他原本必须待在其靠近实龙岗路(Serangoon Road) ,位于陶纳路(Towner Road) 的组屋家中隔离。

但是,根据法庭文件,帕拉尼维鲁在家隔离的第九天后下午的3点45分左右,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离开了住处。他被指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纽顿路(Newton Road)附近的金岭商场(Goldhill Plaza),他去那里送报纸。

至于帕拉尼维鲁是乘坐什么公共交通工具,法庭文件中并没有披露。

谭祥兴和帕拉尼维鲁两人表示将会认罪。他们的下个审讯日期为4月16日。一旦罪成,他们将被判入狱6个月,和罚款最高可达1万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