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修改退市条例 献购方...

新交所修改退市条例 献购方不可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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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新加坡11日讯)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简称新交所)旗下监管单位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针对自愿退市(voluntary delistings)条例做出两项修订,分别是献购方和关联人士不可以参与献购决议的投票,而献购价格也必须“公平”(Fair),以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新交所在网站上张贴公告宣布,在去年就资本市场出现的一系列献购退市活动进行公共咨询后,决定修订自愿退市中的两项条例。

根据新交所文告,第一项修订是,要约人(offeror,即献购方)及任何拥有一致行动的关联人士(parties acting in concert)不可以在自愿退市决议中投票。随着新例上路,这意味着只有小股东、董事以及没有参与献购但手持控制性股权的股东可以投票。

新交所指出,自愿退市决议必须获得出席投票的独立股东至少75%的支持股权才算通过。至于之前只要有或超过10%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反对献购,有关议案便不会被通过的条例将会被移除。

第二项条例修订将是,要约方的献购价格必须是合理及公平的。根据新交所之前的上市公司条例,退市献购价格必须是合理的,但并没有强制性说一定要是“公平”的报价。

根据新交所证券业理事会(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的定义,所谓“公平”的献购价格是指该献购价必须等于或大于目标公司的价值,而判断是否是“合理”报价时则要考量其他因素,包括收购方所持有的股权和股票流通量等。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Tan Boon Gin)指出:“上述新修订的条例是为了确保上市公司的退市献议对独立股东而言是公平和合理的,此举也是为了更好地协调要约人和独立股东的利益。”

新交所补充称,为确保投资者了解独立财务顾问(IFAs)的意见,新交所将要求公司分别详述献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基础。之后,新交所也会与业界人士合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及其意见制定指南和标准。

新加坡股市持续表现不佳,市场因此掀起一股除牌下市风,根据《联合早报》早前的报道,今年首五个月便已有10家上市公司除牌,接下来已知将还有12家公司计划除牌下市。

去年Vard控股大股东以低价将公司除牌时,就因献购价被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不公平”而引发小股东抗议,但最终因为大股东掌控超过80%股权,除牌献议最终得以通过。